近日讀經讓我有很深的體會,原來我們有些時候讀經容易忽略內心的轉化,多注重行為上的改變,例如每天要讀經祈禱,聖經說不可停止聚會,所以愛神要多返教會等。
與大家分享一次的讀經感受。在撒上2:12 ─ 3:18章,說到祭司以利有兩個兒子,祭司是世襲的,作為祭司的兒子應該熟悉耶和華的律例和要求,但2:12章開始告訴我們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很多譯本譯「無賴」,或著有英文譯 「worth for nothing」--沒有甚麼方面是有價值的!還有的是「不認識耶和華」。13─17、22─25節形容他們如何糟踐神的祭物,又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父親以利只是勸諭他們問: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兒阿,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
這裏我看見以利雖然有對兒子們勸諭,但他卻沒有盡父親的責任幫助他們改變他們的行為,因此,27─36節,耶和華神就差遣神人向以利宣告祂的審判,神給以利的罪名是「我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的美好的祭物肥己呢?」踐踏祭物是以利兒子的罪,但尊重兒子過於尊重耶和華卻是以利的罪,這罪為他帶來踐踏祭物,為此神就另立祭司,而他一家也必因藐視耶和華而死。到3章,耶和華呼叫還是小童的撒母耳,他還未認識耶和華,但耶和華親自臨到他,他卻不知道,以為以利找他,以利經兩次被撒母耳問:是否找他?他才想到是耶和華找他,及後,問撒母耳有關耶和華告訴他的話。這裏我感受到以利緊張的心情,但聽到後,他是否因為順服,而沒有甚麼反應,只是單單以「這是出於耶和華,願祂憑自己的意旨而行」?還是他對神對自己的懲罰,甚至向一個自己牧養的小童宣告,心裏也沒有悲痛,也不會嘗試尋求神的寬恕?
以掃得罪耶和華,知道大衞將會取代自己,他也有不甘!但在以利身上,我絲毫沒有見到心情的低落或不甘,因而作出行動,如在神面前的懇切祈求,好好懲罰孩子以換取神的後悔等!
我驚訝的是若我們到了以利那對神無可奈何、無動於衷的心態時怎麼辦?眼見神呼喚童子也不呼喚自己,心不難受嗎?真的不能再為自己爭取一點點嗎?除了他的孩子的問題,相信以利也是一位忠心的祭司,看他對哈拿的關切,相信他對神的子民也是關愛的!然而,竟然不能逃過孩子們的一關!
有甚麼關口我們要過?我們有比我們的神更尊重的東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