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七一,遊行人數十年新高,達九萬多,令抗爭的市民興奮,同時也令政府和中央震驚。當中有不少大學生被拘,三位傳道牧者被捕,說是為義受逼迫了!
剛讀到上一期時代論壇的專訪李思敬博士,給我幾點的思考:
1. 到底你是「為義受逼迫」?還是「為罪受逼迫」?
「受逼迫」和「殉道」二字在新約聖經也是「作見證」的字,所以,「受逼迫」的重點不是世界如何待我,而是我為何事受逼迫。故此,受逼迫不等於有福,「為義受逼迫」才是。如果我們的焦點離開了福音,就會變成「你對我不好」,看重「不好」而非「義」,這是心態上一個重要的分別。
2. 基督徒玩政治,要分清楚信仰和政治:「唔好拉上帝落水」!
所以,李博士以「博奕」比喻「政改討論」。博奕就是「一人行一步」,「你行全民公投,我行白皮書」。博奕過程中,不單有輸贏,所以你預計贏也要預計輸。現在人人都談佔中,佔中之後又如何呢?佔中之後又是第二個棋局。你不可以無限上綱說:「我祈禱,到立法會外靜坐就可以爭取成功」。
所以,李博士認為基督徒可以玩政治,但要分清楚「信仰」和「政治」,「唔好拉上帝落水」!
還有,在於「民主」的觀點,民主就如以上所說,你可以講、別人也可以講;你提出意見,不應必須要別人接納才算數,如此,只能說是「一言堂」了。
3. 若問如果你是耶穌,你會怎樣做?
「如果你是耶穌,你會怎樣做?」是一個很流行的問句,提醒我們如何效法基督。但來到這議題,李博士提到一些基督徒的做法:「過往十分習慣在考試時、憂愁時、生病時…,就『拎一句金句來』,漸漸地我們將聖經變成『通勝』,而不是由信仰幫助我們看待問題,從而看一個問題的不同答案。」
教會的光譜正反映了一個立場不可能完全代表所有基督徒的見證。身處政府高位也有基督徒見證,特首辦主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等都是弟兄姊妹,如果你說身在其位的人沒有見證可言,那麼但以理、約瑟、以斯帖呢?我們要問高官如何作見證?保皇黨如何作見證?做警察如何作見證?當警察穿上制服,站在示威現場,你有甚麼責任、如何執法、如何維持治安、履行基督徒身份?
我從 facebook 讀到一個帖子,新聞報導說一位警察執法時,對示威者先講一句:「冒犯喇!」網民就暗示說他也知道自己做的不對,我就思考,為何人會這樣想?不可以解作:他知道自己的責任要執法,你們犯了法,我要執法;但你們是為抗爭而來,我尊重你們的意願,要執法時,就會冒犯你們的意願,甚至可能令你難受!我實在很欣賞他,而且很為警察們難受,他們付上責任,換來市民謾罵、侮辱,我們是何等人,有這資格嗎?
所以,當我們說為義受逼迫時,真的要反思,我們是為神的義?還是為自己認為的義!
(後註:以上文章字體,「新細明體」字為撮要李思敬博士之文章,標楷體為筆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