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公義,好憐憫」、中大新亞校歌的「艱險我奮進,困乏我多情」,正是我們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先生。
相信大家都聽到近日的新聞熱烘烘的仍是對陳局長的討論。正如我們經常談論香港自回歸以來,批評、謾罵不斷,從未止息,甚至一浪接一浪,波濤滾滾。陳局長在現今惡搞文化下,已被網民惡搞為「捱鬧的波兒」,真可憐!但中大的校友卻以為他們更可憐,我們作為基督徒相信認為最可憐的是我們的神!
當陳局長以「行公義、好憐憫」和「艱險我奮進,困乏我多情」回應評擊時,即時被惡搞為:「囤地行公義,劏房好憐憫,艱苦我卸膊,困乏我死撐」!
其實本人覺得這反感是不難明白的,陳局長上任後,一連串被揭示的有:首先,醉酒駕駛,但這事他並未受檢控;二、被發現經營劏房,但他將責任歸咎於妻子,妻子亦以交由管理公司代管理為由,稱不知道事件;三、囤地,這是最關鍵的控訴。
陳局長作為發展局局長負責有關規劃、土地用途、屋宇、市區重建、公共工程,以及與發展有關的文物保育事宜。當他的地一被政府指定為發展用地,他便可收取一筆回購的款項,雖然未知多少,但必定可觀!這就是所以「利益衝突」,他是必要小心的。但他處理被評擊的手法就是賣給妻子和兒子。當中牽涉的他不清楚的交代,所為「妻子及其家人」,應該是「妻子及兒子」,這事件政府後來公開修訂新聞稿,拜讀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沈旭輝評論後,明白這新聞稿的修正是撥亂反正,將錯的改正。因此更令新聞官蒙受冤屈。
說實話,在本港彌漫著彼此不信任、彼此攻擊、評擊、謾罵,一片愁雲慘霧之中,本人一直不願作任何評論。然而,當我聽見陳局長以聖經回應,而他的行為卻幾乎令全港騷動,有人勞氣維護說:「到40-50歲沒有屋的就是廢人!」這麼一來更觸動不少人了!
因此,我在這裡只想提出陳局長三項的問題:不誠實、想矇混過關和推赦責任。
他含糊的披露,包含很多不誠實的內情,如賣家的身份,妻子及其家人?還是妻子及兒子?從報導的資料實在令人揣測那海外公司會否也是由他妻子或他本人或兒子擁有?一般內行人很容易便聯想到那 10% 的股份的背後,很可能也是屬於妻子或他本人。當然,這一切也屬猜測,只是這猜測是非常容易想像到的!
這含糊也令人想到他想矇混過關,似乎披露了、解釋了,卻還剩下一大堆的問號,陳局長是否以為這問號是沒有人能看出?還是他自己看不出?
推赦責任也就很明顯,他將一切責任推在妻子身上。但從妻子的回應,似乎又願意承擔!?真箇共患難?
最後,在行公義、好憐憫之勸勉下,神是作出呼籲和警告:「耶和華向這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他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麼。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彌6:9-11)
神不要我們用兩個標準待人處事,若我們有自己的標準,就是可惡的小升斗,不公道的天平,我們豈可算為清潔呢!願我們在眾人的眼睛下,都能無可指摘,並有無虧的良心!那我們真的可大聲藉神的名並祂的話語為自己作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