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齊根努(Jehovah Tsidkenu)就是「耶和華-我們的義」。此複名出自耶利米書二十三6(另參耶三十三16):「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在耶二十三1~4,耶和華責備那些在以色列人中的牧人,責怪他們沒有好好的牧養所交付他們的羊,甚至趕散羊群;因這惡行,神必討他們這行惡的罪。而因為本來的牧人之失職,神應許散居的以色列人,必設立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5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6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在耶二十三5~6)
我們都知道,大衛家或南國猶大家,當中的王不是全都討神喜悅的。若按人的後裔來看,後起的王都多會步前人的後塵,使神的羊被趕散。若要拯救羊群、牧養羊群,神知道必須要另外興起一位能擔此重任的君王(因著神對大衛的承諾,這君王必然是大衛的後裔),使被趕散的再次聚集起來。說到這裡,我們都必然猜到,耶利米所預言的那君王,就是為我們的罪釘十架的耶穌。
我們一般聽到的「義」,多是解作「無罪」、「無可指摘」,但若按耶二十三1~4的默絡,「耶和華-我們的義」,這「義」的解釋好像有點上文不接下理似的。原來所謂「公義的苗裔」(rightful scion),按耶利米的意思是「合法的接穗」(參羅十一11~24的說法)。耶利米預言道,將來因被假牧人而遭趕散的羊群,會被一位由神所興起的君王所拯救,只有祂才可重新召聚、合法地宣告他們為真正的「大衛後裔」;我們亦可以這樣說,凡願意歸入這位君王之統治的人,在神面前才能被承認是真正的「大衛後裔」。由於只有這位君王才有資格作這樣的宣告,所以祂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證明」(The Lord is our vindicator)。
羅馬書十2,保羅指出原來以色列人從來不是不熱心於神的義,只是他們常按自己的知識、對律法的驕傲來追求神的義,證明自己是大衛的真正後裔。但可惜,這卻正正唯反了神的心意,因為真正後裔的身分不是靠著血統、不是靠著行為,而是要藉耶穌所成就的義才能得著身分的明證。我認識一位肢體,無論跟他討論什麼話題也好,他總會問:「這會影響我的得救嗎?」我不太知道他是沒有得救確據、還是真的面對太多試探,但無論我說什麼,他都總是擔心得救的問題。弟兄姊妹,憑著對主耶穌的信心,你知不知道祂已為你在父神面前作了明證呢?若你的答案是肯定的話,願你的生命能與蒙召的恩相稱,活出充滿信心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