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拉法」意思是「耶和華你的醫治者」,這複名出自出埃及記十五22~26。「拉法」是「醫治者」的希伯來文音譯,它通常使我們聯想到疾病或身體上的痊癒,故我們亦會把它當作祝福語送給患病的人。
「耶和華拉法」的背景出處,是在以色列人逃離了埃及的追兵後,他們感恩、興奮之餘還是需要趕路。他們過了紅海,在書珥的曠野走了三天也找不著水喝。到了瑪拉(希伯來文「苦」的音譯),因為水苦不能喝,所以以色列人便向摩西發怨言。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便指示他把樹丟在水裏,結果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裏為以色列人定了律例、典章,又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神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
在曠野沒有水喝絕對是生命的威脅,故他們的怨言是可以理解的。耶和華當然明白他們的感受和需要,沒有責怪之餘更把握機會教導他們。面對經歷了十災、雲柱火柱的帶領和紅海事件的以色列人,此時此刻,神大概最想他們學會的是向祂守約吧。但若細讀26節,我們發現神所強調的是靈性上的疾病得痊癒、背約的罪得赦免,多於是身體上痊癒。即是說,耶和華不加疾病在以色列人身上,不是因祂是「守約者」,而是因祂是「醫治者」。神固之然是守約的神,但為什麼卻在定律例、典章時只提自己是「醫治者」呢?
對於認識神的信徒來說,我們尋求神的醫治時,事實上就是在懇求神的應許對現在無助的人身上,但這是有條件的,就是我們得先離開罪惡、歸回神的恩約中。這不是說,人在患病時神必會醫治,因醫治與否全然在乎神的主權。聖經向人所呈現的神是一個全人醫治的神,祂不單醫治人肉身的需要,祂更在意醫治我們背道的心。
我們經常說:「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十三5),原來這就是神醫治人的終極情況:父神因為我們這些罪人,使祂的獨生子替我們受了背約的懲罰,最後卻叫我們得著祂的醫治。神亦在別處對他的子民說:「你們這背道的兒女啊,回來吧!我要醫治你們背道的病。」(耶三22)求神醫治我們的心,珍惜祂替我們所承受的鞭傷。